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6年3月10日在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市人大更新时间:2006-9-5


  宁德市人大消息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建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5年,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市委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司法能力,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及“平安宁德”建设

  一年来,市法院认真组织全市法院积极参与“平安宁德”建设,努力为宁德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346件,9个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4284件,分别比2004年上升6.3%各15.6%。

  (一)扎实有效地抓好各项审判工作

  一是依法惩处各类犯罪。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46件,判决生效1355件1865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直至死刑304人。坚决贯彻从重从快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审结故意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539件683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及故意毁坏财物、破坏生产经营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432件681人,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继续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惩处力度,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4件94人,审结贪污贿赂案件93件11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21万元,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采取异地管辖、一案一报、逐案指导等有效措施,抓好赌博案件和“******”案件的审理,依法严惩“******”等赌博案件的“赌头”及幕后“保护伞”84人、“******”犯罪分子10人。依法惩处福安市民间“会案”中构成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分子6人,并对处理扣押的“涉会”财产提出法律建议。全市法院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福鼎、霞浦、柘荣法院分别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生产劣质奶粉的张美如、陈治曾等9件15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全市法院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组织力量配合当地关工委等部门,深入35所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法制宣传53次,教育未成年人遵纪守法、远离犯罪。市法院深入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研,召开专题审判工作会议,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定性、量刑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全市法院依法审慎处理这类案件,共对25名未成年人罪犯判处缓刑、管制、免刑,并着眼于教育、感化、挽救,帮助6名失足少年重返校园。

  二是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372件,诉讼标的总额54952万元。其中,审结商品买卖、房地产开发、劳动争议、借款、运输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4615件、标的总额43015万元,其中解决金融机构同业拆借、贷款及民间借贷等纠纷2275件、标的总额11730万元,努力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妥善审理涉及企业产权转让、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等纠纷案件31件,保障企业改革和发展,促进项目带动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农产品购销等各类涉农纠纷案件459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审结涉及企业职工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抚恤金等纠纷案件101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着眼于教育、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和道德伦理,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670件。依法审结财产权属、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权属、侵权纠纷案件1028件,标的总额11285万元,耐心教育疏导当事人,及时消除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促进我市知名品牌的培育与发展,2005年审结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比2004年上升33.3%加强“法律拥军”工作,到军营开展法律讲座、咨询服务17次,审结涉军案件20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全市法院还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纠纷案件115件、涉案人数2933人,并积极参加当地党政部门组织的群体性纠纷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冲突隐患等事件35起。去年年底,市法院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由分管民事审判副院长带领1名法官参加1起跨县山林纠纷的协调处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双方群众的思想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建议,促成纠纷双方和解,维护了当地社会安定稳定。

  全市法院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商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积极探索调解工作的新方法,大力推行庭前调解、电话调解等工作措施,引导当事人以更加理性和合作的方式解决争议,营造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一年来,共调解结案3031件,撤诉结案1637件,合占审结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9.8%,其中柘荣、寿宁、屏南县法院的调解撤诉率分别达到72.8%、63.1%和61.3%。

  三是依法妥善处理行政诉讼纠纷。全市法院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努力做到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依法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者的有机统一,共审结各类一、二审行政案件515件,审结申请国家赔偿案件14件。办案中,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的案外协调机制,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案件实际,努力促成行政机关和管理相对人达成和解,及时有效地解决行政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全市法院审结的410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经协调以撤诉方式结案的共175件,占42.8%;市法院审结的105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中,经协调以撤诉方式结案的共12件,占11.43。去年12月,市法院对寿宁县首个战略性开发区——南阳工业区征地过程中引发的群体性征地补偿行政纠纷,充分考虑该案还涉及刑事、民事多重法律关系等复杂因素,在立案前就深入调查了解情况、掌握案情,及时进行协调、释法工作,促成行政纠纷双方达成协议,矛盾得到化解,支持了开发区建设,也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强化执行工作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全市法院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去年年初和8月份,两次组织了未结执行案件清理活动。不断改进执行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实际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共同执行以及“举报有奖”、“公告执行”等灵活多样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积极探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促进执行工作的实效性。去年4月,市法院配合最高法院在福鼎召开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研讨会,探讨建立法院执行工作与工商、出入境、车辆管理及银行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威慑机制,努力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奠定创新性的制度基础。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936件,执行款物标的总额达21200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66.2%,与2004年相比上升了14.5个百分点,比全省法院平均水平高出4.8个百分点。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全市法院继续加强执行和解工作,通过协调共有456件得到和解、801件的当事人自动履行偿付义务,合占执结案件的42.81%。

  (三)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全市法院坚持正确的处置信访工作原则,不断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耐心向当事人辨法析理,全年共认真处理涉诉群众来信2583件、接待涉诉群众来访5163人次。努力建构大信访工作格局,各业务庭积极配合立案庭抓好信访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矛盾纠纷预防、预警、化解工作机制;在内部局域网上开通“信访动态”专栏,畅通信访信息报送渠道,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院长接待日”工作制度,适时开展对涉诉信访案件的集中处理活动,并主动约访、下访重点信访户,努力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全年法院院长共接访涉诉群众979人次,指令复查各类案件193件,并督促各业务庭及时审结2004年以前积案61件,确保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四)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

  全市法院体察民情,化解民忧,积极构建便民诉讼体系,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司法工作宗旨。继续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全年采取电话立案、口头立案或为残疾人上门立案等措施,便民立案服务83次;到乡村或城市社区巡回办案454次,依法审结各类案件769件,方便群众诉讼,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推行简易审理措施,对6207件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占审结民商事案件总数的66.23%,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针对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出现管理漏洞等问题,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4条。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557名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和执行费用143万元,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维护其合法权益。继续加大涉及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年共执结52件,标的总额542万元。

  (五)依法选任人民陪审员,弘扬司法民主

  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在两级人大的大力支持下,依法选任人民陪审员81人。市法院举办了全市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培训学习班,并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及参加开庭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制订相关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使用等各项工作。去年5月份起,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与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各类案件258件,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全市人民陪审员还在参与案件执行、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2005年,全市法院以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和落实队伍建设责任制,不断深化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及职业道德素质。共有83个集体、245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其中获省级以上表彰的集体6个、个人15名。全市法院没有一名法官及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追究。

  (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全市法院根据当地党委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素质具体情况,及早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对照检查,认真分析评议;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与时限,切实抓好整改,并认真进行“回头看”,整个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预期目的。市法院党组根据基层法院、有关部门和本院法官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共制订出审判工作、法院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整改措施13条,并确定了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至目前均已得到落实。

  (二)拓宽渠道,深化法官职业意识教育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法官职业意识的培育和确立。通过加强理论和法理学习,正面教育与警示反思,先进典型感召与争先创优结合等形式,要求法官与全体工作人员在八个方面确立职业意识,即宪法和法律意识,公平正义意识,公权意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意识,实事求是、服务大局的意识,终生学习的意识,谦虚谨慎、不盛气凌人、不耍特权的意识,以及淡泊名利、洁身自好的意识。特别强调在闽东经济处于后继待发的进程中,必须与闽东人民同甘共苦,秉公执法,优质服务,着重树立“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的公权意识和谦虚谨慎、不耍特权的意识,绝不能在案件当事人身上滥用审判、执行权,严防以权谋私、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通过强化教育,不断增强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积极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求的自觉性。

  (三)强化措施,狠抓司法能力建设

  市法院开展了全市刑事审判岗位技能大练兵活动,对全体刑事审判人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法律文书写作、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整合审判资源,加强一线审判力量;举办了书记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书记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全市法院与泉州两级法院开展“学习型法院”共建活动,选派业务骨干到经济较发达、管理较先进的法院挂职锻炼,开展务实的学习、交流,进一步拓宽了法官视野、增强了司法能力;还鼓励法官及其他人员积极参加各种学历教育,目前全市法院法官及工作人员硕士学历16人、本科学历434人,合占59.13%,比三年前提高了27.3个百分点。

  (四)加强管理,健全业绩评价制度

  为落实岗位责任,建立激励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全市法院建立了量化考评制度,每月通报考评结果,评分成绩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升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专门组织了18个单位到市法院进行考察、借鉴、推广。为加强内部管理,市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实行党组每周例会制度,由院领导总结分析各自上周的主要工作情况,对本周的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并确定责任人加以落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增强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水平。

  三、全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根据省高级法院和省、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去年6月上旬开始,全市法院历时半年时间,结合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分集中整改、健全制度、培训考核三个阶段,深入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第一阶段,全市法院精心组织“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大讨论、“学英雄见行动”以及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抓住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深入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限定整改期限,切实加强整改,促使审判人员职业责任感和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纠正了办案、办事过程中违反程序、消极应付、效率不高以及言行举止不符合司法礼仪要求的不文明、不规范等现象。在第二阶段,全市法院对以往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进一步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市法院共修订、完善了有关工作制度84项,并装订成册印发给各部门抓落实;9个基层法院共修订、完善工作制度176项。在第三阶段,全市法院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结合实际、立足岗位、注重实效,深入开展了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参加法官职业道德、审判业务能力等综合学习培训;根据不同岗位分别进行分类考核,其中立案和民商事审判人员进行审判理论与实务的闭卷考试,执行人员参加最高法院组织的全国执行人员第二次业务考试,进一步调动学习积极性,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促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

  在深入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同时,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了二审案件审判工作,共审结各类二审案件884件,予以改判、发回重审197件,并通过召开案件评析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同时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36件再审案件依法进行改判。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一年来,市法院继续强化人大意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采取积极主动措施,进一步拓宽工作联络和接受监督的渠道,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认真做好法院工作报告,市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前,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查找不足、提出对策,党组成员分别到各县(市、区)召开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安排人员到会听取意见;会后针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批评或意见逐条进行分析讨论提出整改意见,交院党组讨论后,印发给各基层法院和市法院各部门执行,并书面反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去年6月还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群众普遍关注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二是认真办理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来信来访,将其逐一列为督办件,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抓好落实,做到办前有要求,办中有督促,办后有反馈。一年来共办理代表来信6件、接待代表来访34人次、办理代表建议8件。三是加强日常联络,不断拓宽联络途径,丰富联络方式,通过邀请代表旁听案件审理、聘请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和廉政监督员、寄送《法院工作简报》、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多渠道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联系,悉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查找法院各项工作中的不足,结合实际认真整改。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在总结近年来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离不开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全市各级人大和代表们,向各级、各部门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各项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在审判和执行工作方面,少数案件质量不高、办案程序不规范,改判和发回重审率还占一定比例;“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市法院对基层法院的指导、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学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多样性和实效性还存在不足,对法官职业意识的教育还不够深入;机关效能建设的科学性还有一定差距;对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监督措施还有差距,极少数法官办案不公、违法违纪的苗头性问题仍然存在;队伍的法律业务素质提高有待进一步加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问题凸显,尤其山区法院更为迫切。“两庭建设”和其他物质装备建设还存在资金短缺等困难。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今年全市法院将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职责,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切实加以解决,全面推进法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五、2006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要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根本指针,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能力,大力加强司法保障与服务工作,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要组织全体法官与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各级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召开的全委会、经济工作会议和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切实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正确把握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找准法院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结合点,积极应对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尤其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以基层审判工作为主阵地,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与监督,促进基层法院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官贴近群众、贴近社会、贴近实际的优势,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依法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积极推进“平安宁德”建设。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是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题即“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全市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既要依法严惩各类犯罪活动,又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杜绝超期羁押现象,既震慑犯罪又依法保障人权。在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中,要贯彻诉讼主体平等原则,运用调解、协调解决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案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制裁违约失信行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尤其要正确处理好涉及“三农”的各类纠纷,积极参与“平安村”创建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执行工作中,要实行审执分立,强化对执行工作的内部监督,积极探索向社会公开执行信息等督促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加大对不履行生效裁判、妨碍执行行为的司法制裁力度,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还要进一步加强涉法信访、申诉工作,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司法理念,积极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同时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弘扬司法民主。

  (三)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全市法院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巩固半年来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果,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去年底颁布试行的《法官行为规范》,不断强化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坚持不懈地抓好规范整改和各项制度的完善以及管理的定型化,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形成公正有序的司法习惯和工作氛围。要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深入研究和把握司法客观规律,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推进法院工作改革创新,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自觉加强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转化为促进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

  (四)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丰富形式、讲究实效,坚持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教育全体法官与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民主政治观、司法公正观、办案效率观、审判公开观、司法中立观、职业廉洁观和司法为民观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加强法官职业意识的培育和确立。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法官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着力从源头上解决司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以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切实执行本次大会有关法院工作的决议,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把握机遇,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