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0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4年7月29日在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04-10-28 16:28:11

  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京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履行检察职责,认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和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各项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工作稳步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上半年,共受理提请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733件1071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686件97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93件121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81件902人。密切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根据治安形势,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黑恶团伙、多发性侵财、涉毒贩毒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共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103次,批捕杀人、抢劫等重大恶性犯罪案件71件132人,起诉71件95人;批捕涉毒犯罪案件26件49人,起诉19件34人;批捕涉嫌"******"犯罪15件26人,起诉12件21人。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加各项专项整治斗争,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结合办案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深化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努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大力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认真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妥善办理来信来访,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工作。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线索928件,督办重点涉法上访案件31件,已办结28件,息诉22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上半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0件86人,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3件68人、渎职侵权案件17件18人。主要特点:一是查办大要案比例高。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21件,查办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2人,办案效果好。二是查办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突出。立案查办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犯罪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22人,办案重点突出。三是查办危害改革实施的职务犯罪多。立案查办涉嫌侵吞、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6人。在交通、电力、税务等行业和领域查办一批窝串案,促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四是查办侵犯人权犯罪力度加大。共立案7件7人,涉及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破坏选举等罪名。同时,密切关注社会焦点、热点,依法查办"劣质奶粉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对福鼎、霞浦、柘荣等县市的卫生、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可能存在的渎职行为进行以事立案,办案领域进一步拓展。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深入金融证券等八大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开展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促进有关单位完善管理。上半年,结合办案,共发出检察建议20多条,开展预防宣传活动24场次,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3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多人,预防效果进一步显现。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立案监督30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准逮捕的,决定追捕27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诉漏犯8人,追诉漏罪1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4件,法院已改判3件。周宁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长春因强奸、妨害作证罪,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检察机关抗诉后,二审法院改判有期徒刑12年,使原审错误判决得到纠正,并从中深挖出周宁县法院刑庭原庭长阮经钟涉嫌徇私枉法案,现阮已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同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9人,不起诉50人;认真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和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申诉案件16件,立案复查7件,已审结9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0件,已审结5件;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0多件次;通过法医文证审查发现存在问题28件,纠正结论错误14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民事、行政抗诉案件6件;收到法院再审裁判书25件,其中改判21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被采纳3件。注意在监督中发现、查办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裁判不公的案件,立案查办了福安市法院1件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案。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纠正超期羁押1人、未及时投劳9人、刑期误算9人次、呈报减刑不当1名、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人。深入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对2002年以来全市看守所呈报的减刑、保外就医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法律手续是否齐备进行全面清理摸排,并着手整改,保障刑罚正确执行。

  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从6月开始,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2003年度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工作,共认真复查了不起诉案件98件137人,发现有7件案件可能存在不起诉不当的问题,正进一步调卷复查;并对审查中发现基层院对案件作不起诉过程中在程序上和法律文书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公正行使检察权

  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我们把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深化检察改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加强调研,总结经验,深入指导,改进和规范人民监督员工作。全面启动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程序,对不服逮捕决定和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自侦案件,全部进入监督程序。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6件17人拟作不诉的自侦案件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监督案件数居全省前列。

  完善整合侦查资源机制。以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为依托,下派办案小分队。充分发挥侦查指挥中心的组织、指挥、协调作用,形成整体作战机制,有效运用提办、督办、参办、异地交办等方式,开展个案突破、类案侦查,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共派出办案小分队10批,突破基层院查办有困难的案件16件。加强与侦监、公诉、民行等内设机构联系,做到案件线索、信息等资源共享;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协作,互相移送案件线索,不断拓展查案渠道。

  建立内务督查机制。设立了内务督察办公室,在主要业务部门确定兼职督察员,形成督察网络。制定、通过了《加强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制约的实施细则(试行)》,突出以7个诉讼环节、8类重点案件、9种重要情况为督察重点,制作了《办案流程信息卡》、《办案责任督察表》、《案件督察呈批表》、《案件提请审查表》等配套文书表格,采取自查、互查和督察相结合,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相结合,专项审查和面上审查相结合等多种措施开展个案监督,督查纠正了福鼎市院审查批捕陈礼步、高传旺等人聚众斗殴一案中违反程序办案等一批案件。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继续坚持"两手抓",从今年5月份开始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专题教育活动,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深化教育活动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组织干警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结合当前检察工作发展形势,开展"学习贯彻实施宪法活动"、"强化检察职业责任"等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提高学习绩效,目前该项活动已转入查摆整改阶段。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开展继续教育,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加强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突出办案一线和"八小时"以外两个重点,强化队伍的管理、监督、制约;组织学习"六条禁止性规定",向社会公开宣传规定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内部违法违纪案件,有力地遏制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干警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实行领导挂点、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等方法,深入基层,服务一线,引导基层院推行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目标量化管理,深化基层院"结对子"活动,督促基层院加快"两房"建设的步伐,建立规范建设长效机制。

  (六)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监督,服从服务大局

  两级院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努力找准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通过深入学习宪法修正案,把宪法的新精神、新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开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检察机关怎么办?我院怎么办?处室怎么办?我该怎么办?"等专题讨论,要求干警思想上实现从法律的执行者、监督者向法律服务者、经济建设推动者、促进者的角色转变,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福安市民间出现"倒会"事件后,市院先后派出3个工作组前往福安,在做好内部稳定工作的同时,提前介入侦查,快速批捕"涉会"各类刑事犯罪,深查"倒会"事件背后隐藏的利用职便实施的贪污、挪用、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和有关"保护伞"案件,全力维护当地的社会安定稳定。闽东"劣质奶粉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后,市院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组织有关人员走访工商、卫生、质量监督等部门,深入实地了解情况,监督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同时,对该事件背后是否存在渎职犯罪情况展开初查。目前,柘荣、福鼎、霞浦县(市)院已分别对在劣质奶粉生产、加工、分装、销售过程中负有监管职责的卫生、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存在未严格履职、行政不作为的玩忽职守事实,进行以事立案侦查,并进一步深挖细查。市院在查办中外合资企业福建宝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一起民事调解可能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损失,发出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挽回和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得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

  两级院不断强化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观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按照会议审议的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市"两会"期间,我们组织院领导和中层以上干部分别到各人大代表团和政协各组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将具体案件进行督办,落实到相关部门。认真办理人大机关、人大代表的交办件,今年上半年共受理10件,已办结反馈6件,4件正在办理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已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信息专刊3期,通报检察机关重要工作情况,同时,积极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5月底,市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领有关处室人员深入基层,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通报检察机关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与"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委员们对检察工作、检察队伍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代表、委员们的理解、关心和支持,有力推动了我市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进。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抓好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专题教育活动和"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等专项活动,对照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按照"四个把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把握市委提出构建"平安宁德"的有利时机,努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要时刻绷紧维稳这根弦,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对重大敏感案件,要提前介入,严格依法,妥善办理,努力在履行职责中化解矛盾;要继续坚持和贯彻"严打"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侦监、公诉、监检等部门工作,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正确把握法律政策,既打击犯罪、综合治理,又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为闽东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要把握查办案件专项活动的有利战机,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要以查办"劣质奶粉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强化措施,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查处一批在当地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迅速扭转反贪案件下滑的局面。两级院检察长要靠前指挥,部门负责人亲自部署、带头办案,突出重点,把查办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作为重中之重,以重点突破带动办案工作全面开展。要继续发挥市院侦查指挥中心在查办大案要案中的重要作用,对基层院查处有干扰、阻力大的重大复杂案件,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参办、督办、提办或指定异地查办,切实排除干扰。要坚持依法文明安全办案,严格执行"六条禁止性规定"等各项办案纪律要求,实现下半年自侦办案数量、质量有新提高。规范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法,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预防工作的整体实效。

  (三)要把握开展"六个专项行动"的有利战机,健全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把查办案件专项活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的专项清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和不服不起诉申诉积案专项清理等活动作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兼顾,根据实际,重点推进,以深化专项活动带动整体工作上新的水平;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程序与实体并重、公正与效率并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改进执法作风,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四)要以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为战机,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业务工作为目标,使队伍的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执法方式、执法作风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确保该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内部制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检察权正确运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服务基层,服务业务一线,帮助基层院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基层院建设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