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2005年中心城市建设计划和任务的报告

(2004年5月28日在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04-10-28 16:20:02

  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 陈荣凯

  钟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宁德市人民政府将2004—2005年宁德中心城市建设计划和任务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中心城市建设计划编制的依据及形成过程

  今明两年,市委、市政府加大中心城市建设力度,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围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等“五个统筹”,省委、省政府提出了项目带动战略、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县域经济发展、培育产业集群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是改善人居环境、健全城市功能、增强中心城市集聚能力和带动能力的迫切需要。因此,去年十一月,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中心城市建设务虚会,对中心城市建设发展作了研讨,并作出了加快中心城市建设的部署。二是从宁德的现实情况看,中心城市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与中心城市的地位、作用、形象不相称。目前,市区内除少数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外,其余代表城市综合实力、竞争力和环境力的指标均与全省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如:我市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为零,而全省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26.77%和67.86%;建成区绿地率仅为23.7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3.55平方米,而同期全省平均水平分别达到31.11%、5.04平方米;道路与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滞后于交通量的增长,我市城市机动车每年以20% 以上的速度递增,而城市道路增长率仅为6%,人均城市道路面积仅8.50平方米,低于全省10.56的平均水平;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公交停车场的建设基本属于空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城市人均维护建设资金仅为249元,而全省人均水平已达到889元。特别是城市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等设施建设滞后较为突出,影响了城市整体功能的发挥释放,也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对产业和要素难以形成聚集效应,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经济的发展。三是从参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形势看,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后,全省各设区市都在依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纷纷制定新的城市发展战略,极力强化要素的集聚发展,城市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对加快宁德中心城市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四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看,当前全市上下对加快中心城市建设的呼声越来越高。今年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纷纷提出加快中心城市建设的议案和建议,普遍认为中心城市建设严重滞后,应当加快建设,尽快使中心城市与自身的功能、地位、带动能力相适应。

  为此,市政府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要求市建设局等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本着“积极稳妥、合理可行”的原则,提出2004—2005年城建计划初稿。3月份,市委、市政府专门组织了北上赴南通、连云港、烟台、威海、青岛等5个城市的考察活动,学习和借鉴这5个城市在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城市的经验,并组织市建设局、规划局、蕉城区、东侨开发区进行了六次研究讨论和修改。3月25日,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3月31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原则通过了该计划方案。4月20日,在闽东日报上登报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在此期间分送市人大、市政协征求意见。4月28日,市政府以宁政[2004]83号文下发《关于确定2004—2005年宁德市区城市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及责任单位的通知》,5月8日,市委、市政府还召开中心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对今明两年中心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总之,市委、市政府编制2004-2005年中心城市建设计划,完全是从宁德的实际情况出发,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也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的决策要求。在计划编制中,我们本着面对现实、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了现实性、可能性与紧迫性。从征求意见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大家对今明两年的中心城市建设计划和任务的安排普遍赞同,认为比较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既符合当前我市中心城市的发展需要,也兼顾了中心城市长远发展的要求。

  二、城市建设具体计划

  2004—2005年中心城市建设计划安排共分为:规划编制、道路(含管网)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及景观建设、公共服务网点建设五大类,共75项(不含房地产项目),总投资33.9亿元,扣除2003年已投入的2.8亿元和2006年后继续投入的10.0亿元,2004—2005年中心城市建设计划共计投入20.9亿元。其中2004年投入9.65亿元,2005年投入11.29亿元。

  1、规划编制9项,含总规修编、东兰组团控规、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等,总投资950万元,其中2004年投入750万元。

  2、路网(含管网)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5项,含闽东路等道路8项、道路安全设施1项、地下管网2项、停车场2项、公交设施1项、长途汽车站1项,总投资11.62亿元,其中2004年投入2.88亿元。

  3、市政基础设施17项,含官昌水库等给排水5项、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3项、燃气干道等工程5项、防洪排涝工程3项、消防栓1项,总投资4.74亿元,其中2004年投资1.36亿元。

  4、绿化及景观工程11项,含塔山公园、镜台山公园、10块绿地建设、5条景观街建设,总投资1.0亿元,其中2004年投入0.44亿元。

  5、公共服务设施23项,含环渤海会议中心、山水大酒店、宁德学院等,总投资16.48亿元,其中2004年投入4.89亿元。

  在投资机制上按市场化、社会化运作为主体的原则进行,其中财政性投资约6亿多元,主要是通过经营城市增值来解决。

  三、城市建设发展目标

  按照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北翼中心城市的要求和“东扩面海、北展南移”的发展方向,本着“积极、稳妥、合理、有序”的原则,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理念,调整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强化中心城市功能,突出城市品牌塑造,加快蕉城新组团、东兰组团、金塔组团等新区建设,合理推进旧城改造,促进新旧城区建设的合理衔接和城市功能的明显增强。到2005年末,中心城市形成功能较为齐全,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服务设施基本配套、城市景观凸显特色、环境日趋舒适、交通更加便捷的中等城市,展示完整的“四横五纵”的路网系统(东西向闽东路、坪塔路、工业路、站前路、南北向鹤峰路、蕉城南北路、城东路、东侨大道、海滨大道),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一环、两带、两园、五路”的城市景观空间(环东湖景观,沿高速公路绿化带、沿护城河绿化带,城东路、闽东路、蕉城南北路、天王路、南环路→东湖路),形成具有山海川特色的以环东湖景观为核心的滨海城市风貌。具体体现在:

  ㈠中心城市城区规模容量扩大

  按照以环东湖为中心,以蕉城新组团、东兰组团、金塔组团为重点,沿一片(蕉城新组团片)两线(闽东路东兰段沿线、工业路→环湖南路沿线)逐步推进、滚动发展的建设思路,至2005年末,中心城市规模容量可基本达到中等城市要求,建城区面积达16.4 平方公里,人口20万人(其中蕉城、金塔、东兰等三组团建成区面积达14.2 平方公里,人口17万人),比2003年新增建成区面积5.6平方公里,新增建成区人口3万人,比增17.6%。

  ㈡市政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高

  1、路网建设:中心城市形成“四横五纵”为骨架的完整城市路网系统(东西向闽东路、坪塔路、工业路、站前路、南北向鹤峰路、蕉城南北路、城东路、东侨大道、海滨大道)。新建道路24条,新增道路长度32.5公里,新增道路面积102万平方米(含小区配套道路),人均道路面积13.7 平方米,比2003年新增2.8平方米,比增20%,超过省定“十五”末13平方米指标水平。

  2、城市供水:官昌水库水源工程建成后能满足60万人口规模城市供水需求,供水普及率达98.5%(全省“十五”末平均水平99%),人均日生活用水量200升,比2003年新增38.2升,比增23.6%,接近省定“十五”末270升指标水平。

  2007年第三水厂投入使用后,供水普及率将达99%,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将达300升。

  3、燃气:新建2座液化气储配站、5座瓶装供应站,供气普及率达到95%,比2003年提高13个百分点,达到省定“十五”末95%指标水平;小区管道液化气点火5000户,管道燃气率实现零的突破,达到12%。

  4、污水处理: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60%,超过省定“十五”末45%指标水平。

  5、环卫设施:新建垃圾处理场,新增垃圾处理能力200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超过省定“十五”末90%指标水平;新增公厕14座,万人拥有公厕2.3座,万人新增0.7座公厕,接近省定“十五”末万人拥有公厕4座指标水平;新增垃圾中转站5座。

  6、公交:新建2座公交停车场、20个公交站点,新增6条公交线路(含延伸),万人拥有公交车辆6.3标台。

  ㈢绿化及景观工程形成特色

  随着塔山、镜台山两个公园的建成,10块绿地建设品位的提升和“一环、两带、五路”城市景观的建成(环东湖景观,沿高速公路绿化带、沿护城河绿化带,城东路、闽东路、蕉城南北路、天王路、南环路→东湖路),中心城市绿化景观发生根本性变化,展示出以环东湖景观为中心的滨海城市风貌。城区新增园林绿地面积180公顷(其中居住小区配套园林绿地72公顷),绿地率达到32.8%,比2003年提高2.6个百分点,超过省定“十五”末32%指标水平,绿化覆盖率达到36.1%,提高3.7个百分点,超过省定“十五”末35%指标水平,新增公共绿地面积125公顷(其中小区配套公共绿地2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6平方米,人均新增6平方米,比增130%,超过省定“十五”末8平方米指标水平。

  ㈣公共服务设施日趋完善

  到2005年末,市区的文化中心、少年宫、宁德学院一期工程,以及东侨医院、宾馆商业服务网点等项目的建成,将改变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配套的现状,基本上满足中等城市规模需求。新增三星级以上宾馆床位1400个,提高城市接待能力;新增东侨中学等4所中小学,改变中等教育滞后于城市发展的现状;新增农贸、水产品、茶叶、电子、家具5个专业市场,并按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规划配套各类服务网点;新增东侨医院和疾病防控中心、康复医院、传染病区,进一步提高现有医疗水平和城市防控疾病能力;市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影剧院完成规划选址、设计,2006年动工建设,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

  四、加快中心城市建设的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凝聚合力。一是在力量组织上。要求蕉城区、东侨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进一步把思想观念、工作职能和工作重点转变到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建设发展的任务上来,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是重要职责的观念,把力量、精力和注意力都相对集中到城市建设与管理上来,财力、物力也要相对向城市倾斜。同时,市委、市政府确定由林多香副书记挂钩东侨开发区,副市长陈应辉同志分管东侨区和城建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专门成立了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到指挥部,作为统筹协调推进中心城市建设机构,确保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在责任落实上。为了推进城建项目计划的实施,确保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市委、市政府已对今明两年的城建项目进行了细化分解,具体明确了各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及挂钩领导。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在部门协调上。要求挂钩领导切实负起具体项目的组织协调责任,经常深入城建项目第一线,认真协调解决影响项目进展的突出问题。市建设局主要承担城建项目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的责任,帮助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检查、督促城建项目的进展情况。要求建设口各单位按照今明两年的城市建设计划,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推进中心城市建设中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各项目责任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总体工期安排,牢固树立时限意识,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认真落实城建项目工程的组织措施,精心实施,严格管理,确保工程如期完成。蕉城区、东侨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都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始终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主动加强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顺利完成今明两年的中心城市建设任务。

  2、拓宽渠道,筹措资金。今明两年,我市中心城市建设项目75个,计划总投资20.9亿元,其中通过政府渠道筹措6.48亿元,占30.97%,市场化运作2.56亿元,占12.22%,国债及省补助资金0.57亿元,占2.72%,企业自筹11.3亿元,占54.08 %。今年计划投入9.65亿元,其中通过政府渠道筹措2.57亿元,占26.62%,市场化运作0.68亿元,占7.05%,国债资金投入0.35亿元,占3.63%,企业自筹6.05亿元,占62.71%。

  考虑到我市财政较为困难,我们将拓宽思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并将市场机制运用到城市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开辟建设资金的新来源。我们拟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资金问题:一是“争”,即抓住国家政策倾斜的机遇,通过各种渠道向国家、省争项目、跑资金。比如,继续抓好国债资金争取,力争城区防洪挡潮工程列入国债项目盘子;积极争取国家交通战备资金支持疏港公路与码头建设;抓住近年来国家、省财政资金向公共卫生领域倾斜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市疾控中心、市医院传染病区等项目建设。二是“引”,即敞开城门,大力招商引资,广泛吸引市外、省外、境外资本和本市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已经在进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供水、燃气和民办或股份合作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筹措资金。三是“卖”,即拍卖一些市政设施的经营权、使用权和冠名权等,变死钱为活钱,实现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比如,城市公交线路、公共停车场和公共厕所、户外广告建设等项目,都可以通过这种市场化运作的手段来建设。同时,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城市雕塑等,可以加大力度推行冠名权的转让。为此,拟研究一些新的运作载体,探索成立城市交通投资公司、水务公司、环卫清扫公司等,通过拍卖、租赁等形式,将一些公用市政项目推向市场。四是“盘”,即运用市场规则,通过资本化运作,将政府在城市建设中长期的投入用货币形式表现出来,将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最大限度地盘活城市存量资产。五是“贷”,即积极争取国内外银行贷款。当然,这是建立在有效益、有偿还能力的前提下进行的。这方面我们已经迈出了重要步伐,去年向国家开发银行争取到了城建贷款授信,为全面开发土地收储和增值工作奠定了基础。六是“省”,即有效地管理、使用城建资金,采取投标竞标等办法,最大限度地节约城建资本,充分发挥资金的最佳效益,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七是“创”,即通过抓好城市绿化、亮化、美化,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品牌,展示城市的发展活力和投资前景,促进区域土地和房产升值,同时创造城市无形资产,最终实现城市的自我积累、自我增值和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总之,我们将千方百计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破解资金不足的难题,竭尽全力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同时,在资金调度上,对城建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工程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要求国投公司切实负起责任,具体负责对城建项目资金的筹措、审核、拨付和回收,严格按项目工期进度拨款,满足项目用资需求,确保工程按序时进度推进。项目业主单位作为市政府指定的城建项目承办单位,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全局观,厉行节约,高效办事,严格执行城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的有关规定,并自觉接受国投公司对资金使用的监督。项目责任单位和城建指挥部作为城建项目的管理和协调机构,必须切实负起对城建项目进度、质量等的监督责任,并配合国投公司加强对项目业主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为国投公司按进度拨款提供必要的相关依据。

  3、强化管理,确保质量。狠抓工程质量是城市建设永恒的主题。为此,我们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多给后人留精品,少给后人留遗憾,使我们建设的每一项工程都经得起人民的检验、历史的检验。一是严格把好资质审查关。对项目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把好招投标的关口,真正让那些够资质、有实力的设计施工单位参与进来,以高水平的建设队伍打造高水平的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监理等重点建设参建单位的业绩考核和信誉登记工作,对年度考核被评为差的单位,一定时期内不允许其参与城建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同时,坚决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严格依照基建程序进行建设。每个工程项目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图审查,到施工招标、监理、验收,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进行,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对于未严格履行基建程序和申报手续不齐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批准工程施工。违法违章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法予以停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在依法办理审批的过程中,也要尽量精简办事时间,采取联合办公、上门办公等方式,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工程进度;充分发挥市效能办作用,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力度。三是严格落实督查奖惩制度。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实行年初任务分解、每月定期督查、季度适时通报和年终考评奖罚,对进度滞后和管理薄弱的项目要重点跟踪,重点督查,保证城市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防止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求市城建指挥部建立城建项目建设动态考评制度和考评办法,每季度通报城建项目进展情况,年终组织考评并通报考评结果,并把抓项目工作列为干部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抓城建项目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依法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人大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途径。今天,市政府将今明两年的城市建设计划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一方面是城市建设事关宁德中心城市发展的根本大计,必须广泛听取人大常委会的意见,群策群力,集思广益,防止失误,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另一方面更是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实际行动。希望通过人大常委会的审议,督促城建计划的实施到位。现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