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年1月8日在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2-1-10 17:03:43

  三、坚持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思路更加明确

  根据上级检察院的部署,稳定推进各项检察改革,针对不同时期工作特点,积极探索机制创新,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积极开展“适用刑拘强制措施”案件专项检察活动。针对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反映的适用刑事拘留措施不够规范、对非法经营“六合彩”和赌博犯罪打击不力等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适用刑拘强制措施”专项检察活动。共对全市公安机关2007年以来“适用刑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3024人进行分析筛选,调案审查1280宗,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9份,《检察建议书》12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7件,监督撤案72件,建议提请批准逮捕12人,建议公安机关直接移送起诉或作行政处罚处理36人,移送渎职犯罪线索2件。通过专项检察,建立内外协作、定期审查、线索移送、案件报备、信息通报等常态化监督机制。

  (二)积极探索办理林业刑事案件“补植复绿”机制。在打击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同时,把还原森林生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在办理林业刑事案件中实施“补植复绿”的规定》,试行涉林刑事案件“补植复绿”机制,对森林失火案件及轻微林业刑事案件,责成被告人通过补植林木方式代替经济赔偿,恢复受损林地。五年来,两级检察院共办理林业刑事案件213件,适用补植复绿86件,占办理案件数的40%,共补植树木3万余亩,根据补植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或对被告人起诉法院后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该做法得到上级检察院和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沟通,与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依托行政执法阳光运行电子平台,对44个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关进行动态监督。共走访行政执法部门167次,召开联席会议28场,召开案件评释反馈会41场,对23951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排查,从中调卷审查1696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6件61人,公安机关已立案28件39人,监督立案6件8人,初步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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