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改进方式,依法监督工作有新成效
五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不断规范监督流程,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3项,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全力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
(一)注重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常委会先后两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工作报告,监督和支持市政府认真落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努力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常委会重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围绕电机电器、船舶修造等优势传统产业开展调研,作出了关于提升传统产业的决议,建议政府抓紧解决传统产业发展在用地、人才、资金、科技等方面问题。注重科技创新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的支撑作用,听取和审议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况报告,组织了知识产权保护法执法检查,努力推动科技进步,促进新兴产业发展。2010年召开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专题座谈会,动员和组织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主动融入,有效作为,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注重对计划和预算的监督。常委会坚持提前介入,强化初审监督,督促政府改进和加强计划、预算工作,为每年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年度计划、预算奠定基础。坚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各年度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上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增强计划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对“十一五”规划开展中期评估,围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28项主要指标执行情况逐一对照评估,并提出审议意见,推动“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完成。
常委会加强对政府项目投资的监督,多次组织到市国资委和市国有资产投资公司调研,了解和促进项目投资工作。围绕建设“大港口、大交通、大腹地”的发展格局,常委会认真组织对宁武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复线、盐田疏港公路、宁古二级路、温福铁路等18个重点项目和8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督促全市农村道路硬化、宁武高速公路宁德段建设等重点项目资金的落实。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使用和还贷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促成市政府制定了贷款偿还风险基金和中心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城建资金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确保了城建项目的有序实施。
(三)注重对民生工作的监督。针对“三农”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组织水土保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执法检查,开展农村合作组织发展、农田水利建设、农业“五新”技术推广等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督促政府认真解决农田抛荒、防灾减灾能力不强、农村组织化程度偏低、非法采砂现象严重等问题。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保基金管理问题,及时开展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全市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政府出台了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办法等措施,及时消除群众思想顾虑,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和医疗社会补贴等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三次组织开展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提出建议意见,市政府对此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增加工作经费投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大了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管力度。针对中心城区群众饮用水保障和安全问题,两次组织实地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提出抓紧理顺自来水管理体制,加快第二自来水厂技改、城区管网改造、第三自来水厂和自来水水质检测中心建设等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有效解决相关问题。重视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保护台胞和归侨侨眷利益,先后开展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执法检查,特别是通过连续跟踪,推动东湖塘华侨农场职工就业、教育、养老、医疗保险以及农场土地确权等问题的解决,保障了侨眷利益和农场安定和谐。此外,开展了义务教育法、劳动合同法、电力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等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社区建设、广播电视事业、宗教事务、公路建设、宁台交流合作、学前教育、残疾人事业等工作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促成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四)注重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常委会不断强化对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督,作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决议,连续三年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着力推动节能减排、园区整治、饮用水源保护、环境安全排查、重点流域整治等环保重点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常委会持续加强对工业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重拳治理以板材加工、造纸、合成革为主的行业污染,取得明显成效。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促进罗源县中房镇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治理该镇污染物对宁德中心城区第一自来水厂水源的污染。连续五年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德)宣传活动,把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曝光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增强了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有效地促进一些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近年来,浙江泰顺县的工业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水影响福鼎城区20多万人的饮水安全,常委会通过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新闻曝光、向全国人大提出代表建议等方式,引起国家环保部和闽浙两省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环保部去年两次组织工作组前来调查取证和协调解决问题,积极促成两省联手建立跨界污染纠纷处置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五)注重对中心城区发展的监督。常委会积极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作出决议、专题询问、督办相关代表建议等方式,促进中心城区发展和生态宜居海湾新城建设。分别作出批准中心城区金马北路等八个城建项目及宁德学院校区项目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对年度政府性融资计划和城建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支持政府加大融资力度,保障了中心城区市政道路、防洪排涝、供水排水、绿化美化等267个城市公共设施项目的顺利实施。2011年常委会首次启动了专题询问的监督手段,把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和管理作为专题询问的议题,通过组织开展四个专题调研,全面掌握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听取和审议政府相关工作报告,成功组织了专题询问会,社会反响良好。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抓紧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新一轮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草案)已提请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另一方面加快市政道路、城市给排水、电网改造、公交线路、公厕建设等城建项目实施进度,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并强化了中心城区管理。
(六)注重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监督。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常委会先后对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等23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还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对27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政府报送的16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刑事审判、执行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刑事检察工作报告和市公安部门办理刑事案件和开展禁毒等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督促跟踪落实。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3次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开展了法官法、检察官法执法检查,要求审判和检察机关从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入手,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市法院和检察院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逐一进行专项整改,切实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
常委会努力维护群众的诉求权利,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发挥人大信访工作的积极作用。五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来电3470件,接待来访1270批4830人(次),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信访联席会议30次,督促解决了一批“老大难”信访问题,为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发挥了较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