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3日在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金 敏
各位代表:
我受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记嘱托,忠诚履职,在服务中心大局、依法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中展现了担当作为,为深入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和全方位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审议法规草案4项,通过3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检查5项,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各1次;作出决定决议17项,较好地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坚持政治统领,坚定正确方向
强化思想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和生动实践结合起来,努力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筑牢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思想根基。坚持发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26场,认真组织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宁德》等系列采访实录,从中学习领袖风范,感悟领袖初心,涵养为民情怀,汲取思想伟力,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实践中,把对党忠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实际行动。
强化党的领导。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一年来市委先后8次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市委郭锡文书记批阅市人大常委会工作56次,市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从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等四个方面对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牢记人大机关政治属性,强化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意识,准确把握好人大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和工作定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就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立法工作、重要会议活动等40项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书面请示报告,并按要求抓好落实。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依法有效履职,做到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党委提名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年来,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人次。
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部署推进,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前头。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人大意识形态阵地方向不移、导向不偏、取向不变。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扎实推进机关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支持保障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市人大机关自觉接受市委巡察监督,对巡察反馈问题,严肃认真抓好整改,并以此推动全面加强机关思想政治作风建设。
二、坚持人民至上,助力疫情防控
积极响应部署。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人大常委会闻令而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及早制定《发挥人大作用 依法有效履职 助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方案》,常委会领导深入一线调研检查,机关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抗疫一线,支援共建社区,参与住乡联村等防控工作,在战疫大考中彰显了人大机关的责任担当。
依法履职推动。及时调整监督计划,聚焦疫情防控,加强履职监督。首次通过线上方式,审议通过《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法治力量保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政府相关专项报告,促进提高依法防控能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开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省实施办法,及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实施情况检查,督促加强法治宣传,从严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凝聚抗疫合力。及时发出《致宁德市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带头做疫情防控的坚定执行者、依法推动者、示范引领者、严格督促者、宣传引导者。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人大代表和所在企业捐款捐物1500多万元,6名市人大代表荣获全国、省、市抗击疫情先进个人等称号。《人民政坛》等媒体多次刊发我市人大助力抗疫做法,市人大书画院组织创作了一批抗疫题材书画作品并举办网络展,积极营造全市抗疫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服务大局,加大立法力度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快推进党委有要求、现实有需求、群众有期待的立法项目,共颁布施行3部地方性法规,是近年来我市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最多的一年。为贯彻市委关于开发三都澳的决策部署,助力三都澳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制定颁布《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将三都澳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三都澳保护开发提供法治保障。为保证人民群众喝上洁净水、安全水,起草通过《宁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为弘扬“闽东之光”,继承和发扬光荣革命传统,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制定颁布《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明确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在保护红色文化遗存方面的责任义务。为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制定颁布《宁德市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同时,认真组织起草、审议《宁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草案)》,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期待。
推动法规贯彻实施。认真抓好地方性法规实施的“后半篇”文章,出台《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工作的决定》,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推进,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实施和全社会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格局,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跟踪督促《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贯彻落实,听取审议并批准市政府关于《霍童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0-2025年)》的议案。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对《宁德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开展监督,着重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跟踪问效,促进《条例》有效贯彻执行。
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备案审查,全年对市政府报备的2件政府规章、3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切实维护法治统一。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情况报告,设立备案审查科,推进与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强对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
四、坚持围绕中心,提升监督实效
促进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抓大事、抓关键,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促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围绕加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纲要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的报告,提出20多条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审查批准规划纲要做好准备。紧盯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及时调研分析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助力“十三五”圆满收官。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出台更多鼓励创新政策,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坚持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审议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依法审查批准2019 年决算、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要求用好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加大对基本民生保障、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看好人民的“钱袋子”。首次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深化拓展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
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关切,努力把为民履职落到实处。持续跟踪督促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等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强化规划引领、培育特色产业、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推动产业融合发展、补齐乡村建设短板等意见,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对市教育局进行工作评议,作出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评议意见,督促整改推进。对市政府落实养老补短板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存在问题,提出6条意见建议促进完善发展。组织开展慈善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和社会保险法专题调研,着力推动法律实施,强化问题整改,完善政策配套,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好立法、监督、代表视察“组合拳”,积极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内河管理等地方立法,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科教文卫等监督工作,认真组织代表视察调研。一名分管领导承担农村组创城督导协调工作,其他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深入挂钩责任片区检查督导,机关委室和支部协同抓落实,共协调落实资金270多万元,帮助挂钩联系片区完善基础设施、强化交通、环境整治等,为我市首创首成全国文明城市尽了一份努力。常委会办公室荣获全市创城工作三等功、机关2名干部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抓紧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整改。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对照法条,清单式提出18个具体整改问题,督促按时完成整改;跟踪督办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市政府就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5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持续关注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开展满意度测评,助力巩固拓展整治成果。
促进法治宁德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组织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扎实推进各项普法工作。牵头做好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工作,推动改革目标任务落深落细落实。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报告,督促完善“六建”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组织人大代表、机关干部旁听法院庭审涉黑团伙案件,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全面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公共利益。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200件、来访45批100人次,着力协调化解社会突出矛盾问题。
五、坚持依靠代表,发挥主体作用
强化代表履职保障。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基层代表工作机制,走访代表近600多人次,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110多人次。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主题,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10批115人次。改进培训方式,提升培训实效,共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560人次。依托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录入信息660多人次,不断提高代表服务保障水平。
创新代表履职方式。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约见制度,积极引导代表依法有效监督,先后有13名代表就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先诊疗后付费”事项和加强精装修商品房监管问题,约见8名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沟通督办,有力促进问题解决,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城乡特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该项政策惠及全市16700多名城乡特困人员,新华网、福建日报、人民政坛等媒体刊登了相关经验做法。积极引导代表依托代表活动室开展履职活动,通过典型示范等,推动产业(行业)代表活动平台有效运行,有力发挥代表专业专长,助推特色产业(行业)加快发展。全年各级人大代表走访选民23900多人次,接待群众6200多人次,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坚持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研究立法计划、确定监督项目、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认真办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制定〈宁德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将该法规案列入今年立法预备项目。确定18件代表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并将办理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评重要依据,促进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整体提升。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交办的353件代表建议均已办结,代表建议事项解决率和办理满意率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市人大常委会设立20周年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
六、坚持改进作风,建设过硬队伍
落实严实要求。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留下的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强化弱鸟先飞意识、滴水穿石精神、四下基层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行为。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全面加强机关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被评选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
树立正确导向。坚持引领示范,树立干事创业导向。常委会领导以身作则、当好表率。机关党员干部在依法履职中展现出新担当新作为,机关共有3个集体、17名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组织开展市人大常委会设立20周年系列活动,认真总结2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的生动实践,编印《履职历程》《优秀代表建议议案汇编》等,举办“牢记嘱托、忠诚履职”图片展,有效激发全市人大代表、人大干部的履职热情。
提升履职水平。加强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的做法,入选全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聘任工作顾问37名、立法咨询专家13名,确定基层立法联系点4个。认真做好挂钩联系县(市、区)、民族乡、扶贫开发重点村、产业薄弱村等协调推进工作,为12个村协调落实720多万元资金,推动实施近40个项目。扎实抓好人大宣传调研,全年在省、市媒体刊登报道110多篇,着力讲好人大故事、宁德故事;在全省人大课题调研评选中,获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5篇,获奖等次、篇数连续三年居全省第一。
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认真配合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加强对县乡人大的指导和工作联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履职尽责,工作各具特色。蕉城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强化对代表“不满意件”跟踪督办。古田县人大常委会建立重点代表建议件交办督办“三对接”机制,督促承办单位与代表对接、接受评议。屏南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加强对食用菌产业代表建议的督办问效,助力特色产业振兴。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宁德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努力破解“停车难”问题。寿宁县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重点项目“大会战”调研督导活动,积极助推县委中心工作。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完善“一届两考”制度,开展十佳人大代表等评选活动。柘荣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综合运用各项监督方式,跟踪监督龙溪整治。福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先后有12名人大代表依法报告履职情况。霞浦县人大常委会构建代表重点建议件办理闭环运作机制,着力打通建议件办理的“最后一公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宁德市委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向为我市人大事业作出贡献的各位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上级要求、职责使命和人民群众期待,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创新理论武装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还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地方性法规落地执行有待加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有待进一步改进;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1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谱写宁德篇章、推进“十四五”发展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责任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人大作用,把闽东的事业推向前进”的殷切嘱托,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有效履职,服务促进“一二三”发展战略实施和“五个城”建设,为全方位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着力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工作要求,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取得新进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紧扣深入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推进“五个城”建设的决策部署,找准人大履职站位,依法有效履职,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持续加强地方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优势和独特作用,突出地方特色,聚焦重点领域,丰富立法形式,把有限的立法资源向急需紧缺领域倾斜,以“小切口”解决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中的实际问题。重点推动《宁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取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做好条例颁布实施工作,继续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的审议、报批工作,启动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调研、初审工作,做深做细城市内河管理、木拱廊桥保护、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立法预备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大力健全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等机制,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确保地方性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认真落实《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完善备案审查机制,加强与党委、“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衔接联动,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三、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建设全球知名的产业之城、开放便捷的枢纽之城、环湾一体的新兴之城、协同联动的山海之城、生态宜居的幸福之城,聚焦市委决策重点、经济发展难点、民生关注热点、社会治理堵点,加强履职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围绕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和政府性债务的监督,促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围绕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凝聚广泛共识,汇聚各方力量,助推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力度,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宁德的绿水青山。推动民生福祉改善获得新成效,坚守人民立场,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公共卫生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常态化精准防控疫情;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消防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我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推动法治宁德建设得到新加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市监委有关工作专项报告、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制定出台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继续做好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牵头协调工作,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公正司法,促进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
四、持续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完成市人大代表五年培训计划。坚持依靠代表做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拓展代表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加强重点领域、行业(产业)代表活动室建设,积极开展主题活动,打造一批优秀代表活动室品牌。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依法依规开展代表约见活动,提高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质量。持续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推动建议事项转化为实际工作举措和成效。
五、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机关各项建设。强化弱鸟先飞意识、只争朝夕干劲、滴水穿石韧劲,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密切与县乡人大的联系交流、协同联动,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担当新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宁德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永葆初心、牢记使命,苦干实干、接续奋斗,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不断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