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20年1月6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0-3-31 17:18:30

宁德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长 许青云

  本次大会期间,市人大代表以对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议案。至本次大会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6件。其中:人大立法工作1件,人大一般工作2件,改革方面1件,旅游方面1件,交通方面1件。

  根据代表提出议案的条件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规定,大会秘书处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建议将陆盛彪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宁德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的议案》(002号)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余5件代表提出的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处理并答复代表。

  此外,至议案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73件。现在代表还在继续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将交有关机关处理,并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