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宁德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0年 1月5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0-3-31 16:54:04

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信华

  大会主席团:

  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宁德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0年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市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财政“两项收入”增幅及收入税性比均居全省首位。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做到有保有压,较好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提供财力支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管理效能不断提升。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收支平衡压力较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资金使用绩效和财政资金拉动效应需进一步提升;政府债务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二、关于2020年预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本级(含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草案,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要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与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相适应,并考虑了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因素影响。支出预算安排遵循统筹兼顾原则,并增加了重点领域投入。加强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工作措施切合实际。预算草案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宁德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继续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动力,着力涵养财源。贯彻勤俭节约原则,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取消低效无效支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强化支出预算与支出政策的衔接,做好“三保”工作,切实保障三大攻坚战、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等领域的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加强财政、信贷、产业政策联动,协同发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

  (二)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全面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不断提高预算细化率,增强预算的透明性和可审性。年初预算中还没有细化到单位和项目的资金要依法尽早细化,尽快下达。切实规范预算调剂事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统筹整合,严格控制结余结转规模。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各项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强化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的审计监督,更好发挥审计作用。

  (三)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预算标准体系,提升预算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部门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预算编制要完整反映结转资金情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工作措施,为全面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做好准备。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清理力度,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配合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举措,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深化全口径、全过程审查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