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文明城市创建
增强中心城区承载力
提速城市配套建设。坚持以产业驱动城市发展,推动城市北展、东扩、南延。完成署前路棚改工程,启动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建设1个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和2个农贸批发市场,完成富海、蕉南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成镜台山公园景观配套项目。高标准实施大门山公园改造提升工程,精心打造环东湖“城市明珠”。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建成投用“数字城管”平台,切实提高城市精细化、扁平化管理效能。深入开展交通治堵治乱治危专项行动,继续推进主干道路口优化改造和交通管理智能化建设,新增路外公共停车位400个。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全面开展“创全国文明城、展宁德新形象”行动。健全完善创城网格片区管理机制和挂钩联系攻坚制度,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突出污染防治攻坚
守护生态环境高颜值
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落实“三线一单”和上图入库,形成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一张图”。加强4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严格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探索推进闽东森林城市群建设,支持福安、柘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行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加快电动宁德建设,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区段“五大互通”之间免费通行。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活动,营造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坚决治理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持续排查整治涉河“四乱”行为。加快推进三都澳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入海入河排污口治理,完善海漂垃圾专业化常态化清理机制。全面完成海上养殖综合整治任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突出共建共治共享
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完善保障体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新增城镇就业2万人以上。深入开展欠薪攻坚行动,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落实城镇职工医保省级统筹调剂和县域医共体打包付费政策。扩大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覆盖面,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和养老设施改造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80%以上。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800套,续建7461套。
优化公共服务。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规定,新建公办幼儿园12所,学前教育普惠率提高到85%以上。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建成投用宁德一中新校区等46个教育项目,新增学位1.96万个。建成投用宁德师范学院二级医学院。统筹抓好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终身教育。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做强两大医疗集团和县级总医院,新增医疗床位1000张以上。
加强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加快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落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方案和治理“餐桌污染”工作七条措施,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