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常委会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加强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注农业农村工作。在继续跟踪促进茶产业、食用菌产业发展决定落实的同时,常委会重点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提出坚持经济发展与林地保护并举,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推进林业产业化发展,加大林业资金投入,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加强林业执法体系建设等审议意见。常委会还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农业“五新”技术推广情况调研,进一步推进宁德市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公路养护问题,常委会开展视察调研,要求进一步落实《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路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政府在加大环三交通网络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常委会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调研,作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决议”。常委会高度重视中心城市饮用水安全,还开展了以“推动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德)宣传活动。
维护社会安定稳定。针对近年来法院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常委会开展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专题视察和调研,还开展了禁毒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并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重视文化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针对义务教育法在实施过程中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常委会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
维护消费者利益。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消费维权问题,要求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
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总结交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研究探讨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