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

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9-12)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06-9-6

  
  宁德人大网消息

  第九章 深化体制改革和推进全方位开放

  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围绕构建外向带动的开放支撑体系,积极推进全方位开放,加快建立健全区域合作和对外经贸促进体系,形成以创新促开放、以开放促合作、以合作促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

  一、深化体制改革

  坚持市场取向改革,向改革要办法,靠创新找出路,突出观念更新、体制创新和发展模式革新,继续推出发展新举措,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不断解决发展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突出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切实把政府的主要职能转移到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公共政策、完善公共服务上来。注重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服务。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和收费事项。推行政务公开,发展电子政务,简化办事程序,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建立政府规范运转、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合理划分和依法界定各级政府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理顺职能分工,优化组织、人员结构,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制化。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增强社会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自主活力。

  2、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业绩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等制度建设,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流动。运用市场化手段优化国有经济的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兼并重组,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形成权责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以明晰产权为重点,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3、发展和提升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凡是国家未禁止的领域,一律向非公有制经济开放。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信息服务、信用担保、项目对接、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对外合作等服务体系,切实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推动中小民营企业向拥有品牌的龙头企业聚集,进入大企业生产体系,建立稳定的分工合作关系。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制度和管理创新,实行集约和规模经营。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行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节约环保的财税制度。加强政府非税性收入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管理。全面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规范预算支出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完善投融资体制。按照逐步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的要求,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和管理体制,试行项目法人招标和代建制,逐步推行政府投资公示制度、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企业投资核准制和备案制,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进一步探索融资新方式,建立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投资的新机制,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和海外资金投资,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实施“回归工程”,吸引在外闽东籍民营企业家回乡投资兴业。推动优质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积极稳妥地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一步健全政银企合作平台,形成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的良性机制。

  6、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商品市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和土地市场,培育资本市场,完善人才和技术市场,积极发展财产、人身保险和再保险市场。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强化行业自律性。健全完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稀缺资源的价格形成和监督机制,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走私、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

  二、加快推进北承南联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快区域双向对接,形成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协作效应。重视加强与长江三角洲和浙南地区、珠江三角洲和闽东南地区的合作,认真研究其经济走向、产业结构调整和政策变化趋势,主动承接其产业、资金、技术转移,大力推进与发达地区在观念、市场、人才及基础设施、招商平台等方面的对接,增强要素的吸纳与集聚能力。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相结合,进一步加强“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区”等跨省域的区域经济协作网络建设,密切经济联系,不断拓展经济发展空间。继续推进与省内各市的区域协作,重点加强与以福州市为龙头的闽东北各市之间的经济协作,进一步健全福建东北翼五市政府高层联席会议制度和专业部门、市县对口联系制度,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淡化行政区划概念,通过参股合资、合理补偿和转移支付等多种方式和项目推介、对口协作、旅游促销等多种途径,构建利益共同体,推动生产要素的无障碍流动和高效益配置。

  三、积极有效利用外资

  立足优势,面向世界,加大对外招商宣传推介力度,提高招商引资的层次和水平。创新招商方式和机制,在继续开展亲情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节会招商等多形式招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与世界知名企业、海外基金的合作,利用其网络、渠道、实力、品牌和形象,推进片区、产业链整体招商,争取实现招商引资的重大突破。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和带动效应,坚持大、中、小项目并举的方针,大力引进临海重化产业项目,注重引进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优化引资和投向结构,把吸收外资与促进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现代农业、环保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加快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完善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服务机制,为外资项目的报批、落地、建设、投产提供全方位的“一条龙”优质服务,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努力增强招商引资实效。

  四、不断扩大对外贸易

  坚持市场多元化和以质取胜,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不断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大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商品和服务出口,提高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扩大机电产品、特色农产品等传统优势产品的出口,进一步提高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比重。建立外贸发展风险基金,扶持一批出口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积极培育新的出口产业,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壮大外贸出口主体,大力扶持民营外贸企业发展,积极推动外贸经营主体、出口商品、出口市场和经营方式多元化。深度开发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在积极巩固欧盟、美、日等传统市场的同时,要加大对独联体、东欧、中东、非洲、拉美等新兴国际市场的开拓。健全外贸出口促进体系,实施“大通关”工程,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健全协调机制,创新口岸监管模式,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建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和有效应急预警机制,增强抵御国际贸易风险的能力。鼓励经济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和重要资源进口。

  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以境外加工贸易、承包工程、资源开发等多种形式开拓国际市场,拓展海外投资,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建立海外投资服务体系,做好金融、人才、信息等服务工作,积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效支持。

  第十章 加强与台港澳侨的交流合作

  贯彻省委关于“五缘”、“六求”的工作部署,发挥对台前沿优势,促进宁台区域经济融合互动,密切各项交流和人员往来,增强台湾民众对祖国大陆的认同感和向心力,为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做出应有贡献。进一步密切与港澳经贸联系,发展与海外侨胞友好交往,全面提升我市与港澳侨的合作层次和水平。

  一、建设对台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坚持从宁德的优势和特点出发,积极拓宽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宁台交流合作的良性互动。加强宁台经贸联系,继续落实“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大力吸引台资项目来我市落户,主动承接台湾电子信息、机械、石化等新一轮产业转移;发展对台直接贸易,尽快恢复并扩大对台渔工输出,争取开辟台轮维修点。推进宁台双向直航,在城澳港石料个案直航马祖的基础上,争取实现多种货物直航。促进宁台旅游对接,制定实施宁台旅游合作规划,建立宁台旅游交流与合作机制,共同策划有影响的旅游节庆活动,争取开辟福瑶列岛-澎湖列岛、古田临水宫祖殿-台湾临水宫分殿等旅游线路,拓展宁台旅游合作空间。扩大宁台农业合作,充分运用中央赋予福建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扩区”政策,加强对台农业招商,引进台资开展农业种植、加工、仓储及市场营销等业务,规划建设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基地和台湾农业外移的吸纳基地。深化宁台文化交流,加强以陈靖姑文化为重点的民间文化交流,吸引更多的台湾民众回宁寻根谒祖,促进宁台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强化宁台合作载体建设,办好各种对台交流节会活动,促进宁台交流合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二、加强与港澳的交流合作

  抓住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契机,创造合作商机,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在经济、文化、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提升与港澳的合作层次和水平。发挥宁德港口优势,吸引港澳企业到我市合作开发港口,发展海运、仓储等现代物流业。发挥宁德旅游资源优势,吸引港澳企业到我市投资兴办旅游服务业,共同开拓旅游市场。利用香港国际贸易中心的优势,继续扩大对港贸易和转口贸易。利用香港的融资渠道,鼓励和推动我市企业在香港上市融资。支持港澳地区企业参与我市企业的重组改造,加强与港澳的中介、会展等服务业合作,引入港澳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和手段,改造提升我市中小企业。

  三、做好新时期侨务工作

  按照“了解侨情、理解侨心、维护侨益、发挥侨力”的方针,促进侨务工作的全面发展。牢固树立“大侨务”观念,发挥侨务工作“联谊、服务、引导”三大功能,切实做好华侨华人特别是新生代、新华侨华人的工作,不断培育壮大我市侨力资源。积极引进海外侨胞资金、技术和人才,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认真落实涉侨法律法规,继续支持华侨农场的改革发展,依法维护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好与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的联络和沟通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侨民侨胞及侨眷的所思、所急、所需、所盼,努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增强对海外华侨的凝聚力和亲和力,动员更多的华侨华人支持和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

  第十一章 构建和谐社会

  加强社会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促进劳动就业

  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观念,继续把促进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和政府促进就业并举的思路,把改革发展、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千方百计扩大社会就业。强化政府保障充分就业的职责,把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就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组织实施城乡就业保障工程,重点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就业工作。扶持发展吸纳劳动力多的服务业、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鼓励自由择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促进多形式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帮助解决企业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完善劳动就业的法律规章和管理手段,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发展和规范各种就业服务中介机构,重视抓好劳务派遣,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加强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职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就业能力。加快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和相关协调机制,逐步将进入企业的合同制务工农民纳入工会组织,保障劳动者收入权等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继续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扩大各类社会保障覆盖面,努力促进社会保障的公正公平。

  1、积极发展社会保险。巩固并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新路子,稳妥开展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办法,分类逐步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重视解决困难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和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本单位全体员工建立工伤保险,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发展。

  2、健全社会救助体系。高度重视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进一步健全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城乡低保一体化进程,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目标。继续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高革命“五老”和“五保户”供养水平,提高残疾人、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福利服务和保障水平。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建立慈善募捐的长效机制。

  三、合理调节收入分配

  坚持一次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二次分配“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大力推进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优化,着力解决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作用,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规范社会分配秩序,保障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抑制灰色收入,加强对中低收入阶层的转移支付。推进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经营管理者的收入,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力度。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实现同地区收入分配政策一体化,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

  四、建设“平安宁德”

  坚持以平安建设为主线,围绕“五个提高”、“五个下降”、“五个遏制”、“五个防止”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县(市、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建立完善群众性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深化“进百乡(镇)、入千村(居)、到万家(户)”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全面推进地方基层行业突出问题的专项依法治理,提高社会秩序管理的法制化水平,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健全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提高严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反应灵敏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打击邪教组织,防止地下宗教势力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建立健全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切实加强人民信访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到“十一五”末期,力争实现各县(市、区)均达到“平安县”标准。

  五、完善社会管理体系

  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加快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为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推进社会管理中介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城乡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推进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增强社会和谐基础。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征地中侵犯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和药品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食品药品不安全、企业违法排污等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

  六、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预警救援体系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快社会公共安全预警救援体系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危机处置机制,不断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对社会治安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环境安全事件、恐怖事件等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处置能力,减少各种社会安全事件的发生率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全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健全各类紧急预案制度,完善各类紧急预案方案,加强监测及预警设施建设,强化预案演练,积极构建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机制和长效机制。

  七、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形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抓好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建设,建设人民防空体系,加强海防管理和军事设施保护。深入持久地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改造光荣院设施,妥善安置退伍、转业军人和随军家属,继续推进军警民共建,培育一批军警民共建示范点,把双拥共建提高到新的水平。强化国防教育和宣传,增强全民国防观念,重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加强国防交通建设,提高应急动员能力和平战转换能力。

  第十二章 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实施项目带动,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为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扩大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继续推进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与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努力做到严格、文明、公正执法。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五五普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围绕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效,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群众的战略任务。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倡导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承老区革命传统,发扬新时期闽东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精神文明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提高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能力。拓展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宣传思想工作,进一步提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深入开展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努力争创省级文明城市。

  三、继续实施项目带动

  坚持把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过程,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完善项目生成、培育、服务、责任机制,主动争取项目,积极开发项目,有效实施项目,形成每年投产一批、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加快规划建设一批牵动经济发展全局、关系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重点项目,不断提高重点项目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中的比重,提高工业项目在重点项目总数中的比重,通过项目建设集聚生产要素,增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强化项目工作的联动效应。以项目带动促进各级党政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和效能建设,运用项目管理的理念、机制和办法,解决实际问题,改进管理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以项目带动激发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部门利益、局部利益、个人利益服从于全局利益、大局利益,努力形成发展合力;以项目带动检验工作成效,考核工作实绩,增强各级干部集中精力抓项目、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

  以优化软环境为重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形成舆论导向亲商、政策措施扶商、办事高效利商、银企互动活商、依法维权护商、社会稳定安商的氛围。加强行风、政风建设,规范政府行为,深化审批审核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推行代理制,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强“诚信宁德” 建设,以金融信用、产品质量信用、中介组织信用为突破口,着力培育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建立投资环境评价机制,实行外商投诉处理责任制,加强对外商的服务和权益保护,营造舒心和谐的亲商环境。加强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营造促进发展的舆论环境。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五、强化规划管理和实施

  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关键在“活”,关键在“和”,关键在“实”、关键在“人”。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强大的发展合力,为共同目标努力奋斗。高度重视规划的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本《纲要》是经过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纲领性文件,是其它各类规划、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纲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和本部门的实际,抓紧制定各相关规划、计划,并制定实施细则和办法,把总体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本《纲要》由宁德市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定期向市委、市人大报告实施情况和效果。当经济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使经济运行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市政府应及时提出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本《纲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